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有关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版权归属的一项裁决,迈出了生成式AI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。
案件本身并不复杂;原告使用AI生成图片,发布于某社交平台上;被告发布文章时使用了该图片,原告因此起诉。
案件的核心点在于:使用人工智能创作的内容,是否构成作品,并享有著作权?
对此,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,涉案人工智能生成图片具备“独创性”要件,体现了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,应当被认定为作品,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等。
“现阶段,AI仍只是工具”
生成式人工智能自诞生之日起,其版权归属问题一直引发热议。一般而言,著作权通常归属于创作者,但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情境下,“创作者”的定义边界变得更加模糊。
一种观点主张,AI及其生成的内容版权归属,应该类似于照相机和照片之间的关系,即照相机在制作初始图像时做了大量的机械工作,人类摄影师做出各种决定(主题、构图、布光、后期等)才决定了最终的结果。同样地,使用AI来生成内容的创作者,不仅仅是点击几次按钮而已,而是需要尝试不同的提示词,做出多种组合,并对生成结果做适当的编辑和组合,才得到了最终的结果。
在上述案件中,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:从原告构思涉案图片起,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止,整个过程来看,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,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、选择提示词、安排提示词的顺序、设置相关的参数、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。涉案图片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,具备了“智力成果”要件。
法院认为,现阶段,“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......本质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,即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。鼓励创作,被公认为著作权制度的核心目的......人工智能生成图片,只要能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,就应当被认定为作品,受到著作权法保护。”
但这一判决,没有穿透至“真正的原创者”:生成式AI在训练中,用到的原作者的作品,同样存在保护问题。如果使用大模型生成图片的原告,都可以主张权益,那么,那些受到保护的著作权人,在作品被用于大模型的训练时,难道不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吗?
“以变革性方式使用受保护内容并不构成侵权”
国外关于生成式AI是否构成侵权的争议,更多地落在用于训练大模型的数据集是否利用了受版权保护的内容,从而造成了侵权这一点上。
今年7月至9月间,包括《权力的游戏》原著作者乔治·马丁、好莱坞编剧萨拉·西弗曼在内的一众作者,和美国作家协会一起,陆续提起了多桩诉讼,他们的主要诉求是:OpenAI和Meta公司在未经许可或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批量复制他们的作品,并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输入大型语言模型。对这些作者而言,ChatGPT等大模型的每一次输出都是一个侵权衍生作品。
美国作家协会声称,OpenAI公司在未经许可或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批量复制他们的作品,并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输入大型语言模型。“这些算法是被告企业的核心,而算法的核心则来源于大规模、系统性的窃取。”
起诉书称,OpenAI的大型语言模型允许任何人总结或改写书籍的衍生作品,这可能会损害作家的利益。
这不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第一次遇到此类诉讼。今年7月,有两位美国作家对OpenAI提起了类似的诉讼,同样声称他们的书籍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,被用来训练该公司的聊天机器人。
此外,2月Getty Images起诉Stability AI,指控这家文本转图像生成器公司复制了其1200万张图像作为训练数据。1月,Stability AI、Midjourney和DeviantArt因其人工智能图像生成器的版权问题,同样遭受集体诉讼。
对此,OpenAI辩称,作者们“误解了版权的范围,没有考虑到限制和例外(包括合理使用),而这些限制和例外为创新留下了空间,例如目前处于人工智能前沿的大型语言模型”。此外,作者的书籍只是ChatGPT庞大数据集的“一小部分”,“创新者以变革性方式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并不侵犯版权”。因此,OpenAI认为,任何与作者作品相关的ChatGPT输出都类似于“图书报告或评论”。
此类诉讼的最新进展是,当地时间11月21日,一名联邦法官驳回了西弗曼提起的大部分诉讼:“没有指控或证据表明LLaMA模型已经根据现有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了重铸、改造或改编”。
但这并非最终的结论。
大模型是否真正进行了创作?
有人认为,生成式AI系统只是一种“21世纪的拼贴工具”,将其算法吸收的内容片段拼接在一起,而非产生独特的输出。
持有这一观点的人对生成式AI的工作原理理解不够充分。事实上,生成式AI是一类能够生成新的、原创性内容的技术,其主要特点是具备学习和创造的能力,生成式AI系统使用大量的训练数据来创建复杂的预测模型,并应用这些预测模型来生成新颖的、此前未见过的内容。因此,其在许多领域都具有创造性和创新性,例如艺术创作、自然语言生成、图像合成等。
那么,一个值得深刻探讨的问题是:生成式AI输出的内容,是精妙的模仿,是高科技的抄袭,还是真正的创作?
让ChatGPT自己回答下吧,看来也没有定论:
文生图模型如Midjourney和Stable Diffusion所使用的技术,被称为扩散模型,从初始的随机噪音分布开始,然后一层一层地“随机”地逼近对原作品的相似度——这是创作,是模仿,还是高科技的抄袭,或者如原告所说“是原作的衍生作品”?
目前,这是一个涉及法律、伦理和创作权的复杂问题,需要在法律和社会层面进行深入探讨。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,这些法律和伦理问题可能会变得更为复杂,未来必然需要更多的相关讨论和立法。
至少,在法律明确前,要保持足够的透明:大模型在训练中用到了哪些数据,需要清晰标注;大模型参与生成的内容,需要添加水印。
但在这一大变革的趋势下,那些拥有自己的作品和数据的公司,正在迅速学会使用生成式AI捍卫自己的权益,或者创新自己的业务模式。拥有大量金融数据的彭博,训练出了BloombergGPT。Adobe也用其获授权的作品,训练出了Firefly模型。
拥有最大图片库的Getty,用自己的图片数据,训练出了一个专有的图片生成模型,从中产生的图片,都会受到Getty的保护。它以后将鼓励其图片生成AI的用户,用自己的作品去训练出自己风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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