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鸿祎遭AI创作者10倍“索赔”!究竟谁错谁对?
作为国内积极布道AI的名人,周鸿祎怎么也没想到,有一天,自己也会遭到AI创作者“开炮”,而且对方还提出了10倍的索赔诉求,这究竟是正当维权?还是狮子大开口?
近日,AIGC创作者DynamicWang在社交平台向360开炮,直指周鸿祎在发布会上演示360AI浏览器相关功能时,盗用了自己模型上生成的原图。
360演示图(左)创作者DW的作品(右)
他声称“盗完图还用来转绘搞黄色,你们360就这水平是吗?图都不做一张原创的?”、“老周你这发布会还要来盗我模型生的原图,你们AI圈这么无聊吗?”这些质议声也很快引发了国内社交平台的议论。
针对质疑,360副总裁梁志辉也第一时间在朋友圈回应。梁志辉解释道:“上周的发布会我们演示了360AI浏览器的局部重绘功能,有模型创作者说我们盗原图使用,我把两张图都贴出来,是不是原图一目了然。10倍价格购买超出了我们认知范畴,我们愿意诉诸法律,公开讨论AI生图的版权问题。”
从梁志辉一并贴出的长文(由锤子便签发送)中,我们还能获取到以下信息点:
首先,360方面否认了盗图的指控,360解释称是在该AIGC作者的原图上生成的图片,同时还抛出了一个疑问,在原图基础上生成的图片,原作者是否还有版权?
其次,360还表示,虽然版权问题很模糊,但360方面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这位创作者并进行了道歉,这也展现了一个大企业认真负责的一面。
再者,360方面尝试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,但是对方(DynamicWang)提出“希望360以10倍价格购买模型,并另行支付赔偿费用”的要求,360表示不认同,愿通过诉讼来判断版权问题。
那么就已知信息来看,360方面不卑不亢,并且表达了不接受10倍索赔,愿通过诉讼解决的态度。
不过,就在网友以为事情到此就该翻篇,瓜也吃差不多的时候,又迎来了波反转:
6月12日凌晨时分,AI创作者DynamicWang在中文社交媒体平台再次回应称:360的梁志辉同志,您隔了一天的言论原来就可以如此的不一样,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是吗?提出商业授权采购的是你们自己。认为偷换概念就想蒙混过关吗?
侵权行为要的是你们的赔偿,我在语音中甚至提到(之后会公布录音):“哪怕你们评估出来是赔偿我1块钱,10块钱还是100,那也是赔偿,不要拿模型采购来偷换概念,合作是赔偿道歉的后话,拒绝道歉还要来贼喊捉贼。”
AI创作者DynamicWangs微博贴图
从DynamicWang贴出的微信聊天截图来看,昵称显示为“梁志辉”确实有表达过道歉,同时提到了“时间急没来及关注来源,我们会尽快补上商业授权采购”的表述。
那么问题就来了,贴图如果为真,360副总梁志辉势必会落人“前后不一”的口实,并且提及的商业授权采购等相关描述字眼,如果对簿公堂的话,是否对DynamicWang有利?对360不利?
截至目前,360方面并未有进一步的回应或声明,不过,不仅仅是DynamicWang有相关的录音等“证据”,360方面也有DynamicWang提出10倍采买模型与另行支付赔偿费用的录音“证据”,双方你来我往,不妨让子弹继续飞一会。
涉及到AI生图的版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比较模糊,这一点,360倒没有说错,而且这在件事情上,还有一个行业内的共同难点,一如梁志辉所言“你用来训练模型的图片都有版权吗?那么模型的版权归属,模型生图的版权归属,又如何界定呢?”
360提出的问题,实际上已在现实环境里真切发生过:
据《羊城晚报》报道,2023年11月,四位绘画创作者将社交平台小红书的主体公司小红书Trik软件主体公司告上法庭,理由是Trik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们的原创作品作为训练数据,从而生成了与原作高度相似的图片,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……此案亦被普遍认为是AI大模型首次在国内站上被告席。
不过,截至目前,该案的最终审判结果似乎仍未出炉,足见判断是否侵权存在诸多难点,就连业界大拿的意见也都存在分歧。
此案当时引发了不小的网络争议,还一度登上热搜,
据《澎湃新闻》报道,2024年1月,中国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判决已生效,原告李昀锴胜诉后放弃被告500元的赔偿,李昀锴表示,判决结果不重要,更希望法院能够对使用AI生图的创作是否构成作品,是否具备独创性给出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。
李昀锴使用Stable Diffusion大模型生成的图片,源:澎湃新闻
李昀锴最终获得胜诉,经办法院给出的理由是,该图片体现了他的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,而且是他独立完成,具备“独创性”条件,涉案图片属于美术作品,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不过也有业内的法律专家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。
比如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认为此案存在争议,他认为“原告只输出了提示词,就通过人工智能生成了涉案图片,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的传统理论,人创作的作品才受到版权保护,原告李昀锴的行为并不构成创作”。
具体到360和DynamicWang版权纠纷一案上来,目前也是争议颇多。
据《三言Pro》报道,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“用户单纯的通过AI图生图内容不构成著作权侵权”。
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国斌认为:“AI开发者不能主张著作权保护的真正原因是AI系统输出作品的边际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,AI开发者实际上并不需要通过著作权法对AIGC提供版权保护来获得激励……”
也即AI开发者基本不是从AIGC内容上获益,开发者主张版权会对AI产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。
DynamicWang提出的“10倍购买模型和另外的赔偿”要求, 除了与部分业内泰斗级专家的观点相背之外,这个赔偿的力度是否有明确的标准支撑也是一个难点。
综上所述,如果双方继续对簿公堂,可能短期内不会有明确的结果,哪怕持久战之后,也难说一方有必胜的把握,甚至有可能,会因为这“10倍索赔”的行为遭遇反诉。
最终是双方私下和解,还是执意走法律渠道解决?
拭目以待!
文章来源于“互联网爆料汇”